新建住宅必须使用节能门窗

发表时间:2019-07-01 17:01文章来源:彩敲装修有限公司

河北省住房和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全省建筑节能门窗使用和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建筑门窗项目应从“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信用平台”中选择符合设计要求的门窗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或者购买国家或者省禁止的建筑门窗。

自2017年5月1日起,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申请施工图设计审查的新建住宅(包括改扩建)将执行75%的节能标准。依据70%环保节能规范的规定,辽宁省行政区内申请办理施工图设计核查的在建住房(包含改扩建)应选用导热系数小于2.2w/㎡k的节能建筑窗扇。

其中,贯穿条隔热断桥铝合金节能门窗型材的隔热条截面高度不小于24毫米,浇注隔热断桥铝合金门窗型材的隔热条截面高度不小于22毫米;塑料门窗应采用四腔及以上三密封型材;节能门窗玻璃应为低辐射、真空玻璃、三玻璃中空玻璃或真空复合中空玻璃。单块玻璃板厚度不小于5毫米,两块玻璃(真空玻璃除外)中空层厚度不小于12毫米,三块玻璃及以上中空层厚度不小于9毫米。

《通知》要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将建筑节能门窗作为质量检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加日常检查的频率。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门窗节能监督管理,严格控制门窗传热系数等主要指标。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施工、门窗制造等相关单位应当对建筑节能门窗的设计、选材、加工和安装实施全面质量控制,确保建筑节能门窗的工程质量。